福州西湖国际学校招生电话 福州市教育局初中招生报名时间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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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私立高中有哪些?

福州前十名私立高中如下:

福州阳光国际学校(初中、高中)、福州黎明中学(初中、高中)、福州文博中学(初中、高中)、福州日升中学(初中、高中)。

福州超德中学(初中、高中)、福州左海学校(初中、高中)、福州市西湖国际学校(高中)、福州华伦中学、福州时代中学。

拓展资料:

1、福州阳光国际学校

福州阳光国际学校是经福建省、福州市委批准,由阳光国际集团投资兴办的私立学校。学校于1997年9月8日正式开学。现有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部,教职工总数435人,学生2600多人。

学校占地面积258亩,已投资1、3亿元人民币,建成校舍40865㎡平方米。电脑室、语音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电子备课室等各种专用教室配套齐全;

儿童游乐园、体育馆、田径场、旱冰场、游泳池设备完善。一流的建筑、完善的设施和壮观的南大门使学校被评为省、市十佳建筑景观之一。

2、福州黎明中学

福州黎明中学创办于1993年,现有高、初中36个班。学校荣获福建省文明学校、福建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福建省民办教育先进单位、福州市民办学校首批A级校等光荣称号。

学校环境优美,设施先进,师资雄厚、管理规范。多年来,黎明中学坚持“以德树人、以质立校”的办学宗旨,在全体教师中形成“敬业乐教、勤勉治学、热爱学生、无私奉献”的良好教风。

先后有一批教师获得“福建省师德标兵”、“福州市劳动模范”、省、市“先进教育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学校努力培养学生成为品行端正、人格健全、身心健康、基础扎实、思维活跃、善于学习、主动发展的新型人才。

福州市罗源县教育局关于201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的通知

关于201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的通知可参考:
榕教初〔2014〕11号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秋季小学一年级
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市属小学,福州实小、师大附小:
为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公正,现就我市2014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2014年小学招生仍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农村小学按自然村招生,市区按划片范围招生。公办小学严禁招收“择校生”。小学招生工作以县(市)区为主负责。
二、招生对象
各县(市)区组织辖区内小学招收户籍关系在本县(市)区以及暂住在本县(市)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六周岁(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时间
1.8月18日至20日,五城区小学接受本地学生及政策照顾对象报名。
2.8月 22日,五城区各小学公示招生情况,新生发榜。
3.五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报名时间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4.各县(市)招生时间自行规定。
四、市区片内生的入学办法
1.市区片内生的界定。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应作为片内学生安排入学:
(1)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适龄子女户籍同在招生片内,在片内同一地点有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证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
(2)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五区内未购房,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适龄儿童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祖父母辈有房屋所有权证)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且户籍在同一地点的(如祖父母辈户籍不在同一地点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2.片区公办小学应优先招收片内生。片内生的具体认定、审核由招生学校负责,对于有争议的由区教育局裁决。户籍在片内但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属挂户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疫苗接种卡。
五、政策照顾对象入学办法
1.适龄儿童本人的户籍关系在本片区,原则上应随父母到常住地安排入学,但因下列特殊情况而长期寄养在亲属家中的,可经当地教育局审批后就近安排入学:
(1)父母双方均在边远部队,子女随军有困难的;
(2)孤儿、烈士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
2.台商子女可以到区域内相对就近的定点小学就读,也可以在居住地片区内小学就近入学。台商子女是指台湾同胞投资者子女及台资企业的台籍工作人员子女。
(1)各区接收台商子女的定点学校:
鼓楼区:福州实验小学、福州教育学院一附小、鼓楼第一中心小学;
台江区:台江第三中心小学、台江第五中心小学、台江实验小学;
仓山区:仓山实验小学、福州麦顶小学、福州仓山小学;
晋安区:晋安第一中心小学、晋安区鼓山新区小学、晋安第五中心小学;
马尾区:马尾实验小学、师大二附小、乌山小学名城港湾分校。
(2)入学程序:由监护人向市台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入学所需材料,经市台办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市台办统一造册报送市教育局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3)申请入学时间:7月1日前,由市(或县、市)台办将学生资料汇总后,统一送市(或县、市)教育局办理。
(4)申请入学所需材料:父母的台胞证和台湾户籍证、营业执照(股东协议书)或聘书、能证明子女年龄和学历的证件(如居民户口簿、暂住证等)。
3.台、港、澳胞子女、华侨子女需要在暂住地附近小学就读的,可向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外籍子女可到福州西湖国际学校就读,需要在暂住地附近小学就读的,可向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5.在我市投资经商的港澳同胞子女、外籍子女及优秀回国人员子女等属国家、省、市特殊照顾对象的,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照顾安排。
6.获得省优秀农民工以上荣誉称号、市级劳模以上荣誉称号及市十佳农民工称号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向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予以安排。
六、拆迁户子女入学办法
因国家建设需要的拆迁户,必须持有正式有效的拆迁部门的拆迁安置协议等证明材料。
1.属原拆原迁且符合原居住地片内生条件的,可在原居住地片内小学划片入学,也可由过渡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属异地安置且已把安置地作为日常居住地但户口未迁移的,由安置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属货币安置且尚未购房的,可在过渡地就近入学,由过渡地教育局根据生源情况统筹安排。
七、借读生入学办法
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因故在暂住的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申请就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借读:
1.边防、海岛驻守部队的子女;
2.在省内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3.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
4.父母双方因工作调动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
5.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学校应根据省教育厅、纠风办、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借读生接收工作的通知》(闽教综[2009]16号)规定,招收符合借读条件的学生。借读生名单应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统一实行电脑派位招生。各县(市)区要确保电脑派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并保证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都能安排入学。
1.入学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备“三证”( 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父母双方半年以上的暂住证)即符合报名条件。“父母双方半年以上的暂住证”是指当年3月1日之前办理的有效暂住证,如换新证,应提供旧证(新旧证的间隔时间不宜超过1个月)。在辖区内已购房者无需提供暂住证。符合“三证”条件且能提供父母五区内的社保缴费证明、房产证任一材料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优先派位。
2.招生程序: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电脑派位招生工作程序及时间如下:6月16日至30日(双休日除外),进城务工人员到各区指定的报名点申请学位;7月16日至18日报名点公示入学资格审查结果;8月23日,各区公示接收学校、学位余额及报名地点; 8月24日至25日中午12:00,进城务工人员到报名点填报志愿;8月26日,各区进行电脑派位,并公示电脑派位结果;8月27日,各区对未能通过电脑派位录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入学并公示统筹结果。
各县(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电脑派位入学工作时间由各县(市)自主安排,但申请学位的时间应宽裕,要让进城务工人员有充分的时间做好入学前各项材料的准备工作。
3.录取办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人数少于学校学位余额数时,学校应当全部予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位余额时,由县(市)区教育局或其授权的学校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学校的录取对象,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未经过电脑派位录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以及符合入学条件因故未参加电脑派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公办学校就读。
4.对于暂不符合我市公办学校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做好政策解释,并由县(市)区教育局帮助与本县(市)区的民办学校对接。
九、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要加大对《义务教育法》及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使义务教育的基本理念、免除学杂费、寄宿生生活补助、农村学校免课本费等政策家喻户晓,为小学一年级招生创造良好氛围。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在8月5日前,将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的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2.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招生前通过当地信息平台、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向社会公开辖区内每所学校的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录取办法、咨询电话和报名时所需携带的各种证件等信息,同时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小学应于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并公布联系电话。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家长的工作。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移矛盾,以维持正常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4.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防止弄虚作假,各小学应提前进行片内学生摸底调查工作,切实做好家访、查验“两证”(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下同)、招生情况公示以及建立片内生档案等工作。对群众举报的各类造假现象,必须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查验,一经查实,将所招学生退回其原划片区,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5.公办、民办小学一律不得对适龄儿童进行入学测试,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对确属残疾的适龄儿童,县(市)区教育局应将其安排在特殊学校(班)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于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为规范电子学籍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属小学应于9月30日将新生学籍输入电子学籍系统,学校不得招收无学籍的寄读生。
6.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违规收取任何费用,对违反教育收费规定乱收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7.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小学招生工作的领导,可根据本意见,从本县(市)区实际出发,制定具体的招生办法,并于6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初教处备案。

福州市教育局
2014年4月23日

福州市教育局2019年初中招生报名时间工作的意见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省、市属有关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6〕20号)及上级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切实保证小学毕业班学生升入初中接受义务教育,现就初中招生工作提出意见。

一、招生要求

(一)合理确定招生范围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以学生就读的小学或以学生户籍、房产所在地为依据为每一所初中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单校划片)。鼓励各县(市)(不含五城区即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下同)在县城地区按照初中新生招生数和小学毕业生基本相当的原则为多所初中划定同一招生范围(多校划片),采取多校划片的,优质初中应纳入多校划片范围。

(二)明确、规范招生方式

1.单校划片初中应按划片依据接纳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多校划片初中以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对象。

2.未在户籍所在县(市)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回原籍升初中,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受理、审核,统筹安排就学。

3.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学校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4.民办初中实行自主招生。民办初中招生计划需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5.特长生招生计划需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初中校需严格按计划招收特长生。

(三)保障随迁子女就学

在县域内小学毕业班就读的随迁子女,如具备“三证”(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父母双方半年以上的暂住证或本辖区内房产证),应安排公办初中升学。对随迁子女,学校要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就读学校和城镇生活。

(四)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教育行政部门应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县域内小升初具体政策,每所初中招生范围、招生计划、程序时间、办学条件,特长生招生信息、录取办法,招生结果,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

(五)加强招生监管

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升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招生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依据有关规定把住招生入学门槛。学校不得以与部门(单位)“共建”名义违规招生。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违规收取任何费用,对违反教育收费规定乱收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县(市)区教育行政、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各类招生腐败行为,核查属实的要从重从严处理,公开曝光。

(六)制定初招实施方案

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意见并结合县域具体情况确定初招实施方案,在5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初教处。

二、小学毕业考试及综合素质评定

小学毕业考试由学校命题,农村小学可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由中心小学命题。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两科,考查科目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决定。小学毕业考试统一安排在6月20日(星期一)举行。

上午:8:30-9:50数学

下午:2:30-4:30语文

凡小学毕业班学生语、数及考查科目综合成绩(含补考成绩)均及格者,发给小学毕业证书;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可发给小学结业证书。

各县(市)区必须坚决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在把好小学毕业考试合格质量关的基础上,综合学生平时成绩与表现实行小学毕业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综合评定要力求公正、客观、反映学生真实情况。评定成绩一律采用等级制。

三、五城区初中招生办法

(一)升学政策

1.对口升学

五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实行中小学相对就近对口升学办法,公办小学毕业班学生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公办初中升学。

2.回原籍升学

(1)以下四类户籍在五城区但户籍地与学籍地不一致的毕业班学生若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初中,“两证”(居民户口簿和房屋所有权证。下同)统一的安排在片区小学对口的初中入学(回福州实小、井大小学招生片原籍录取的学生安排福州十九中入学);“两证”不统一的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初中入学。

户籍在鼓楼区、台江区及仓山、晋安两区城区片,但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小学或马尾区小学就读的;

‚户籍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或马尾区,但在鼓楼区、台江区及仓山、晋安两区城区片小学就读的;

ƒ户籍在五城区,但在民办小学就读的;

④户籍在五城区,但在五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的。

(2)在福州金山中学、福州四中桔园洲中学、福州格致中学鼓山校区、福州江南水都中学等四所新区中学的对口小学尚未配套完全前,允许符合上述新区中学对口小学片内生条件的五城区其他小学毕业班学生,回相应的新区中学升学。

3.留城生升学

(1)户籍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及马尾区,现在鼓楼区、台江区及仓山、晋安两区城区片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班学生如需继续在城区片初中就读的,经学籍所在区教育局批准后,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升学。

(2)港、澳、台及外籍子女可到福州西湖国际学校就读,需按初招对口方案升学的,向学籍所在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升学。

(3)在我市投资的外商以及港、澳商子女要求在我市五城区初中升学的应予以妥善安排。

4.随迁子女升学

(1)在五城区公办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升学。

(2)在五城区民办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如符合“三证”条件,可申请由暂住地所在区教育局或毕业小学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初中升学。“三证”为: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父母双方在福州半年以上的暂住证(“父母双方在福州半年以上的暂住证”是指当年3月1日之前办好的有效暂住证,如换新证,应提供旧证,新旧证的间隔时间不宜超过1个月。在辖区内已购房者无需提供暂住证)(下同)。

5.台商子女升学

五城区台商子女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升学,也可以申请升入本区内有开设台生班的初中。

市区开设台生班的初中学校如下:

鼓楼区:福州屏东中学、福州延安中学;

台江区:福州华侨中学;

仓山区:福州十六中、福州金山中学;

晋安区:福州格致中学鼓山校区;

马尾区:福建师大第二附属中学。

6.进城购房的农民和农民工子女升学

进城购房且持有经房屋登记(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农民和农民工,其子女如在五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班就读,视同本地生按毕业小学升入对口初中;如在五城区以外学校或民办小学就读,可由购房所在地的区教育局安排片区小学对口的初中升学。

7.住宅被征收人子女跨区升学

因住宅被征收需跨区升学的,经家长申请(附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暂住证明材料),学籍所在区和暂住地所在区教育局审批后,可由暂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升学。

8.民办小学毕业班学生升学

民办小学毕业班学生由民办小学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升学。如户籍在五城区,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按升学政策第2点规定安排升学。符合“三证”的随迁子女按升学政策第4点规定安排升学。

9.民办初中招生

民办初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加强行业自律,维护招生秩序。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将奥数成绩与升学挂钩,但考虑到民办学校办学的特殊性,允许民办学校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能力测评,选择符合学校办学特色的学生。在小学毕业考试前,民办学校不得进校宣传。禁止学校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严禁乱收费或提前收费。各区教育局和小学应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为民办学校招生提供与公办学校均等的机会,不得人为设置障碍。

10.体育艺术传统项目学校及福州外国语学校日德法语班招生

为促进体育艺术传统项目学校办学,允许少部分具有教育特色及优势、确因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的初中学校招收一些学有专长的学生。凡按特长生资格招收入学的学生,必须服从学校安排参加训练,拒绝参加训练的,退回原对口中学就读。

11.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升学

其他政策照顾对象按有关通知精神办理升学。

(二)报名及志愿填报

1.初招报名及审核工作由各区教育局负责。

2.报名对象:福州五城区小学的毕业班学生、要求回五城区录取的具有福州五城区户籍的五城区外小学毕业班学生及在五城区外小学毕业班就读的进城购房的农民和农民工子女。

3.报名日程及所需材料

(1)福州五城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班学生于5月6日-12日在就读小学报名,报名时应向学校提交户口簿核验,并留户口簿复印件存入档案。

申请升入五城区公办初中的随迁子女、需继续在城区片初中就读的留城生、进城购房的农民工和农民工子女报名时另需填写《福州市五城区初招照顾对象审批表》并提供相关凭证核验,经学籍所在区教育局批准后安排升学。

‚符合四所新区中学对口小学片内生条件的回原籍申请者应填写《福州市五城区初招回新区初中申请表》,于6月21日-23日持房产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相应初中学校认定后,持相关材料到毕业小学所在区教育局审批,由区教育局审核后于7月20日-22日统一报市教育局初教处办理投档。

ƒ台商子女的身份确认,由监护人向市台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入学所需材料,经市台办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市台办统一造册于7月1日之前报送市教育局办理入学手续。申请入学所需材料:父母的台胞证和台湾户籍证、营业执照(股东协议书)或聘书、能证明子女年龄和学历的证件(如户籍证、暂住证、成绩单等)。

(2)户籍在我市五城区但在五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班学生,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升初中,应在就读地参加毕业考试后,于7月15日之前持“两证”和学生档案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报名。

(3)进城购房的农民和农民工,其子女如在五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申请回购房所在地升初中,应在就读地参加毕业考试后,于7月15日之前持户口簿、经房屋登记(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学生档案到购房所在地的区教育局报名。

(4)回五城区以外户籍地升学的学生档案(密封)一律由学生家长签收带走。需跨县(市)区回户籍地升学的学生领取学生档案的程序如下:

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开具介绍信;

‚毕业学校凭介绍信将档案交学生家长,学生家长签收;

ƒ学校留下介绍信复印件交县(市)区教育局留底备查,作为学生去向的依据。

4.志愿填报

(1)5月6日-12日五城区小学毕业班学生可选报福州外国语学校日德法语特色班中的一个志愿;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可选报学籍所在区体育或艺术传统项目学校中的一个志愿;还可以填报福州市艺术学校志愿,但不能兼报体艺特长生和福州外国语学校日德法语班志愿。

(2)福州十六中向仓山小学和施程小学招收3个班共150名符合对口升学条件的毕业班学生,6月21日-23日仓山小学、施程小学符合对口升学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可填报十六中志愿。

(3)6月21日-23日五城区及高新区小学毕业班学生可向所在小学填报五城区内两个民办中学志愿,高新区小学毕业班学生的民办中学志愿信息由高新区社管局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同时报闽侯县教育局备案。外地回来升学的小学毕业班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区教育局填报五城区内两个民办中学志愿。

(三)初招录取

五城区初招录取分批次进行,招生先后顺序依次为:体艺特长生招生,日德法语班招生,民办中学招生,对口招生。已被体育艺术传统校、福州外国语学校日德法语班或民办中学录取又要求退档的学生只能由学籍所在区教育局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录取。

1.报体育艺术特长的学生,必须参加相应特长项目的测试。在测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志愿和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福州外国语学校自行对填报日德法语班的学生进行能力测评,并根据学生志愿自主确定日德法语班的录取对象。

3.民办初中招生录取由市教育局审批。民办学校招生按学生志愿顺序出档,民办学校自主确定录取对象。民办初中向福州七县(市)招生,应征得生源所在地教育局同意。

4.十六中根据仓山小学、施程小学毕业班学生的志愿,通过摇号确定录取名单。

5.回原籍、外地回来的小学毕业班学生及其他政策照顾对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有关政策规定安排录取。

6.公办初中根据初招对口方案录取。

以上就是国际学校为大家带来的福州西湖国际学校招生电话 福州市教育局初中招生报名时间工作的意见,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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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西湖国际学校课程采用的什么体系 ?

福州西湖国际学校采用美国课程体系,纯英文教学。

福州西湖国际学校如何进行升学指导?

福州西湖国际学校为每位学生提供个性化升学服务,专业升学顾问为每一名学生制定科学而合理的海外留学方案。

对于学生的安全,福州西湖国际学校如何保障?

福州西湖国际学校每天24小时值班巡逻,校园周边、教学楼、公共区域等均装有电子摄像头,24小时安全监控,访客需要持有学校的访客证方可进入校园,学生、教职工出入学校须持本人校园卡。

如果想要住宿,福州西湖国际学校可以提供吗?

可以,福州西湖国际学校基于学生的住宿需求,提供有限的住宿名额,提供安全而丰富多彩的住宿环境。

福州西湖国际学校会有校车接送吗?

有的,福州西湖国际学校校车司机通过福州市交通部门校车资格认证培训,跟车老师经过福州市鼓楼区交警大队专业知识培训,安全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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